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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民宿纳入职工疗休养报销范围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6-04-11 点击数:425

     据台州商报昨日讯:今年3月,浙江省总工会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浙江省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职工疗休养活动应面向广大职工,并向一线职工、优秀职工倾斜,农家乐、民宿等列入报销范围,浙江省职工疗休养福利再升级。

  根据《补充意见》介绍,职工疗休养可通过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旅行社、民宿、农家乐等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其依法开具的发票纳入到职工疗休养报销范围。《补充意见》规定疗休养地安排在省内,可在一地多点开展身心疗养、参观学习、职工交流、乡村体验等内容,丰富职工疗休养形式。

  “到民宿和农家乐开展疗休养,以及进行乡村体验等内容,都是今年新增的内容。这项政策对于促进我市农家乐发展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台州市农办经济发展处处长张光根说。

  “之前,我们这边接待的旅行团和散客比较多,存在假期客人多,平时比较闲的情况。省里的《补充意见》出来之后,我们村被杭州、温州等地的一些包括学校在内的企事业单位定点为疗休养基地,他们过来之后也解决了工作日开房率不高的问题。”仙居大庄乡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国栋说。

  记者从台州市总工会了解到,目前我市总工会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正讨论研究台州具体疗休养实施办法,本地一些符合条件及有资质的农家乐和民宿,或可享受职工疗休养的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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