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服务

信息服务

Information Service
温州市全面推进城乡建筑绿色发展

浙江省重庆商会日期:2015-01-03 点击数:453

  据温州日报1月3日讯 绿色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加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决定全面推进城乡建筑绿色发展,并在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和大型商品住宅小区率先执行绿色标准。

根据该意见,到今年年末,我市将努力实现从节能建筑到绿色建筑的跨越,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竣工验收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绿色建筑占新增民用建筑比例达到20%以上,并建设两个以上绿色生态示范区和绿色节约型高等(中职)院校。从建筑节能的具体指标来看,对比2010年,我市将力争明年末,既有高耗能建筑节能改造率达到30%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水平下降15%以上。

为了建筑变“绿”,我市将推进十项重点工作,包括新建建筑节能、实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

其中,新建建筑节能位列榜首。我市将实施选取具代表性的规划新建区域,如瓯江口新区、滨江商务区、城市中央绿轴、三垟湿地公园、高校园区等,实施全过程节能管理,打造节能示范工程。

与此同时,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和建筑面积超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率先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实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是推进节能的关键。意见明确,我市新建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十二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利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的要求,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建筑能耗总量的比例不低于5%。太阳能、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产品等被动式利用技术和热泵类技术产品将优先推广。

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和改造,被列为全市节能重点。我市将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施用能管理,到年末,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完成率达70%,开展重点项目能效公示,对高能耗公共建筑实施重点监管,并有针对性地对高能耗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另外,我市还将综合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深化强化节地、节水、节材等,比如建筑废弃土和建筑垃圾、建筑泥浆、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江河湖海淤泥等原先的废弃资源,将被鼓励成为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原料。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