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7月下旬,渝北区政协委员苏玉梅受区政协的委派,成为区房管局、建委、园林局和规划局的民主监督员。几个月来,她常常利用业余时间走访群众,集纳民意。随后,她在物业费定价、大树管护等方面提出的一系列意见建议,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
民主监督员工作是本届渝北区政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区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新实践和新探索。为提升政协民主监督的组织化程度,推进政协民主监督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增强民主监督实效,渝北区政协创新地提出了“由政协直接选派民主监督员”的工作思路,并经区委同意出台了《区政协委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办法(试行)》。
和苏玉梅同时被区政协委派担任民主监督员的区政协委员共41名。他们分成8个民主监督小组,分别被委派到区法院、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等28个部门(单位)担任民主监督员,对其工作落实、履行职能、遵纪守法、廉政勤政和提案办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也帮助反映和解决部门的问题和困难。
重庆日报1月6日报道:由分散监督到集中监督,由临时监督到常态监督,由个体监督到组织监督。民主监督员由以前的聘任制改为委派制,形式上的不同为监督员们履行职责带来了根本性的变化。
“以前,部分区级单位根据需要聘请了民主监督员,但那时多是单位指定,民主监督的形式大于作用,监督效果也得不到保证。”渝北区政协副主席夏小敏对此深有体会。她说,过去对民主监督员的管理不规范,民主监督员都是由部门自发聘请,是部门的自主行为、委员的个体行为。区政协无法掌握监督员数量、监督单位,更无法了解监督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造成民主监督环境薄弱、缺失。
“而实行了选派制度以来,这种情况就大为改观。”夏小敏表示,监督员将通过不定期的联系或暗访,对接受监督的部门进行全年跟踪,并参与到该部门的重大会议决策之中。接受监督的单位还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给监督员出题。监督员会根据这些题目进行调研,对比较突出或重大的问题,民主监督小组会把收集到的材料和调研成果形成民主监督意见书,报区政协主席会审议通过后,以区政协办公室的名义送交受派部门,并视情况报区委、区政府。
在渝北区政协主席李联铁看来,实行统一委派民主监督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民主监督的质量和实效。他认为,监督不是单一的给受派单位挑刺,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发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为部门解决问题寻找方法和途径,提出合理性的建议,真正做到监督为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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